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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警察调解纠纷(梦到有纠纷进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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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于梦见警察调解纠纷和做梦梦见调解非礼事件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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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女性发愁嫁不出去的印度却有很多非礼事件发生古代为何很少有非礼事件的发生,真的是因为治安好吗

印度的“强奸案”高发程度,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令人发指的,关键很多还都是泯灭人性的恶性轮奸案。即便在如今疫情印度宣布封城期间,每天的强奸轮奸案都高达数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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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报道,4月22日下午,在印度中央邦达莫镇一村庄,一个7岁女童在家附近与朋友玩时,被人掳走强奸。警方次日早上在村里一个废弃的建筑里找到女孩,她当时双手被绑,不省人事但眼部流血。

印度之所以发生如此之多的恶性强奸事件,主要和印度男女比例失衡(男性适婚人口比女性适婚人口要多4000多万)外,最主要的在于印度一个男权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下,权益得不到保障和尊重;另外就是贫穷,很多女性遭殃之后,不但付不起诉讼费,甚至连验伤的费用都付不起。

印度强奸案高发和印度女性愁嫁有因果,但没有必然联系。印度女性愁嫁,并不是印度缺男人,而是因为没钱置办嫁妆。

由于印度绝大多数女性社会地位低下,没有话语权,一般都被人视作是个人或者是家庭财产。一个印度女人在家庭中受不受待见和欺负,完全取决于她的陪嫁的丰厚程度。即便拥有丰厚的嫁妆,仍然不能足以保障其在家庭中的地位。

因为在印度,规则、法律、宗教是男人制定的,一切都是由男人说了算,男人在家中有绝对的权威。所以女人嫁到一个家里,她的幸与不幸全部要取决于这个男人。

印度有部电影叫《厕所英雄》,为了妻子贾耶不用在天黑后、日出前和其他妇女结伴去野外如厕,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诉求,丈夫凯沙夫绞尽脑汁,蹭别人厕所、蹭火车厕所、甚至铤而走险偷公共厕所,却发现传统观念如铜墙铁壁,最终颠覆传统,在自己家里面盖了一个厕所,俩人重归于好。

而对于绝大多数的印度女人而言,《厕所英雄》里的凯沙夫可遇不可求,自己也没有实力成为贾耶。

从小因为需要嫁妆被父亲嫌弃,长大后因为筹不起嫁妆,而面临“愁嫁”,嫁出去又因为嫁妆不丰厚而受到自己丈夫及家人的虐待。

而印度女人的嫁妆,同样令人咋舌。2018年的新德里嫁妆标准是6~13万美元(约40~90万人民币),嫁妆包括所有金饰、家电、家具、日用品、婚礼开销、甚至房、车、巨额现金。

这远远超过了现在中国大部分城市的年轻人结婚彩礼。虽然印度政府早在1961年就出台了《反嫁妆法》,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而如今一个印度中产之家,往往因为准备嫁妆而破产。

著名的儒家经典《孟子·告子》中有一句名言,“食、色,性也”,古人就已经认识到,吃饭和男女之事都是人天生以来的本性。

告子的观点说明了一个道理,“色”对于人类来说,这是自然规律,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有这个需求,这也是人类持续发展必须具备的条件。既然是天性,强奸案就必然会发生。在社会制度、教育水平相当的情况下,必然是人口越多,发生的数量越多。但是,随着社会道德观念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强奸案的发生几率应该是比例下降的。

至于为什么有人说古代很少强奸案,应该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吧。

一、古代信息技术不发达,相关记录很少,给我们造成错觉

历史上能够记录在案的强奸案,如果不是个达官贵人,或者名人,想登上历史的耻辱柱他都没资格呀。而古代官府的案件卷宗,也很难保持到现在。查无实据,自然会给现代的我们,造成感觉上的错觉,认为很少,因为获得的相关信息就很少。

但是在现代,特别是网络技术、移动通讯终端,以及各类媒体,特别是自媒体的快速发展,让我们可以迅速获得哪怕发生在千里、万里之外的信息,即所谓的“信息爆炸”。哪怕发生在一个小村庄的案件,我们都有可能很快得知,在如此密集的信息轰炸下,感觉上就会觉得,现代这类案件发生的也太多了吧。

二、古代人口总数少,发生的总数量就少

古代的人口,少的时候数百万,多的时候,也就几千万。也就是到了清朝,才发展到了4亿左右的人口规模,到了现在十三四亿人口,强奸案发生的绝对数量,自然会有所增加。

这种情况下,完全看绝对值就有点不合理了。如果按照发生的比例来看的话,现代社会,因为法律的完善,教育的进步,和道德水平、自律性的提高,发生的比率已经大大降低了。

三、文明在发展,法律也在不断进步完善

根据一些中西方社会文化,以及法律发展的相关资料,关于强奸罪的来源,最初并没有保护人的概念,更多的是来自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在母系社会时代,根本就不存在强奸一说。那首关于原始社会好的歌,唱的就很有道理。

到了父系社会,私有财产出现。这时候,人们关心的是财产分配和继承权的问题。没有“强奸”一说,只有“通奸”,被视为共同的偷窃行为,双方都要被责罚。因为生个娃不是丈夫的,这个娃继承了财产,就是抢财产。

周代、秦汉时期,一直到隋朝,虽然做了乱伦和通奸的区别,但都认为是双方的过错,都要受到惩罚。特别是三国时更加严苛,《魏书·刑法志》,“男女不以礼交,皆死”。还去告人强奸,敢去么?估计跟老曹爱人妻有点关系,方便老曹作案呀。

唐朝,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强奸”这个词。《唐律疏议·名例》云,“妇人共男子和奸者:并入“内乱”。若被强奸,後遂和可者,亦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强奸的概念。但是,如果女子开始被强奸,之后顺从,男子得逞,那么,会被认为是“和奸”,即“通奸”。也就是说,女子一定要反抗到底,如果中途就范了,就是通奸。这还让人怎么去告状,通常都会得逞呀。

到了宋朝,再次进步。《宋刑统·杂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结婚的女子被强奸,可以不受刑法了,可以安心的去告发了。但是,别忘了,宋朝开始兴起了程朱理学,开始立“贞节牌坊”了。有名的包青天的传说中,就有贞节牌坊的故事,可以想像,受害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声誉很少会去告发的。

宋朝《庆元条法事类·杂门》,“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先强后和,男从强法,妇女减和一等。既因盗而强奸者,绞。会恩既未成,配千里。”这个就不多解释了,重点是十岁以下的女子,即使两情相愿,也被视为强奸,法律上的里程碑呀。而其跟唐朝一样,如果女子没有反抗到底,还是通奸罪论处,怎么告?受害人自己去找死么?

从元朝开始,到明清,强奸罪开始加重刑法,只要犯罪成功,基本上都是处死。元朝时,还划分出了多人犯罪的情况,《元典章·刑部》“诸三男强奸一妇者,皆处死,妇人不坐。”明朝继承元法,而且更加严苛,到了清朝更明确,“凡有轮奸之案,审实,俱照光棍例,分别从首定拟。”有了轮奸一说。

《大清律例·刑律·犯奸》,“恶徒伙众,将良人子弟抢去,强行鸡奸者,无论曾否杀人,仍照光棍例,”在清朝,估计能够告官的也就是这个比较多点了,告发人一般是“良人子弟”的家人。

元明清距现代较近,而且因为规定了妇人免罪的情形,史料记载的相关案件数量开始增加。但是,明清时期也是程朱理学的巅峰,人们所谓的“礼义廉耻”观念较强,通常情况下,告官的还是很少。

四、民间宗法制度

在古代的民间都有宗族自治的制度,而且一般都被官府认可。比如那些通奸可杀,强奸可杀,还有“浸猪笼”等等。很多案子都在宗族内部解决了,根本就不会去过于张扬,记录在案的就更少了。

五、有相应的排解方法,现在看来虽然非常不合理

古代的达官贵人,富商大户,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情,即使看上了某个民间女子,强迫了,之后花钱了事了。

而且,古代还有各类合法的彩色店铺,可以去消费,特别是书生,还更受欢迎。通常贡院的对门就是彩店,相关的故事更是枚不胜数。

穷人呢,还有“典妻”制,现代看来都是糟粕,但是,在古代确实解决了不少问题。没钱娶妻,可以去租或者典,而且是签订契约的。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有“共妻”制,就是“一妻多夫”,兄弟几人共同娶一个老婆。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相关案件的发生。

说白了,古人对于强奸的概念本就不清晰,发生了,通常认为双方都有罪,加上传统的道德观念约束,报官的很少,我们能看到的记录就更少了,才让我们误认为古代这类案件比较少吧。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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